申请机构基本信息
机构名称:填写机构的全称,与营业执照、法人登记证书等证照上的名称一致。
机构性质:说明机构是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体性质。
法定代表人: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注册地址:填写机构注册登记的地址,应详细到具体的门牌号。
实际地址:若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同,需填写实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地址。
成立时间:填写机构依法成立的日期。
联系方式:包括机构的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箱、邮政编码等。
机构人员信息
人员总数:统计机构内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关键岗位人员等各类人员的总数。
专业技术人员情况: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学历、专业、技术职称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等,可列表呈现。
管理人员情况:填写管理人员的姓名、职务、职责、专业背景等信息。
食品检测机构
食品质量检测: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、添加剂使用、微生物指标等进行检测,确保食品的质量和性,保障消费者的健康。
食品卫生检测: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,如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、重金属污染、毒素等,为食品监管、市场准入等提供技术支撑。
特殊情况规定
可以不盖的情形:实验室为科研、教学、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时,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,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 CMA 标志。
不得加盖的情形: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,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 CMA 标志;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(CMA)的检验检测报告、证书,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,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,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,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、证书时,相关检验检测报告、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(CMA)标志,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 “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,仅作为科研、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” 或类似表述。